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
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
奖补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根据《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青政办字〔2024〕32号)、《青岛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细则》(青科字〔2024〕19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具体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材料等费用、研发仪器设备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新产品新工艺等试验费用、其他相关费用等,具体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国统字〔2019〕47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的研发经费投入为“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研究开发费用合计-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当年形成用于研究开发的固定资产中仪器和设备部分。
二、申报对象
(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类
1.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工业、服务业企业。
2.纳入2025年度研发统计范围,并填报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3.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无重大违规行为,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况。
4.落实“绿色门槛”制度。按照《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须对照“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并就是否符合制度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填写《“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附件1);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需会商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绿色门槛”审查(附件2)。
(二)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类
1.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工业、服务业、建筑业企业。
2.纳入2025年度研发统计范围,并首次填报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且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 (含)。
3.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无重大违规行为,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况。
4.落实“绿色门槛”制度。按照《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须对照“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并就是否符合制度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填写《“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附件1);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需会商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绿色门槛”审查(附件2)。
三、奖补内容
(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类
1.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之间,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30%及以上的企业,对增量排名前50位的按不超过新增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150万元。
2.研发投入在5000万元(含)-1亿元之间,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20%及以上的企业,对增量排名前30位的按不超过新增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200万元。
3.研发投入在1亿元(含)-10亿元之间,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15%及以上的企业,对增量排名前20位的按不超过新增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200万元。
4.对研发投入10亿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8%及以上的企业,单个企业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补。
(二)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类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奖补30万元。
以上两种类型只能择一申报。同年度已获得省级研发投入奖补政策支持的企业,市政策实行就高补差,不重复叠加支持。
四、申报材料
2026年5月8日-6月15日为申报期,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相关表单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
填报的内容包括“1表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2表 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等有关表格,并上传项目立项说明书、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研发支出辅助账、2024年税务局研发加计扣除申报表(A107012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申报单位在“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qdstc.qingdao.gov.cn)首页右上角,点击“登录”,进入系统申报。没有账号的,按单位注册流程进行注册,并及时联系主管单位进行账号绑定审核。注册成功后,进入系统申报(推荐使用谷歌、360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IE浏览器)。
登录主页面后,在“申报指南”模块中,选择“研发投入政策落实专项”栏,点击“申报”,进入申报类别,在“申报四级类别”中选择要申报的类别,点击“确定”后,阅读“填报说明”并确定,在“申报封面”中填写单位和申报人相关信息,在“申报内容”中填写“1表”“2表”,并按照要求上传项目立项说明书、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研发支出辅助账等相关证明材料。网上提交的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项目管理等情况。
申报单位须于系统申报开放时间(2026年5月8日9:00-2026年6月15日17:00)内完成在线申报提交。申报材料按时提交的,方可视为完成申报;其余情况均视为未完成申报。
各申报单位将推荐函(附件3)及“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附件2)电子版于2026年6月15日17:00前发送至高新技术科邮箱jzkjj8230@163.com。
(二)联系方式
1.系统支持
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 联系电话:85912992
2.政策咨询
高新技术科 82288230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