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青岛市“潜力独角兽”
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库的通知
各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管委科技主管部门,各高新技术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企业培育体系,更加精准扶持和服务科技型企业发展,着力推动一批具有颠覆式创新、爆发式成长、竞争优势突出、未来前景大的科技型企业加速成长为独角兽企业,带动形成一批高技术产业和未来新兴产业集群,经研究,决定建立青岛市“潜力独角兽”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可按自愿原则申请入库:
1.在本市辖区内注册成立十年以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经营管理稳健,颠覆式创新能力强,创新成果显著,未来爆发式成长的可能性大;
3.获得过私募股权投资,且企业估值达到以下标准:成立5年以内的,企业估值一般不低于1亿美元且不超过10亿美元;成立5年及以上的,企业估值一般不低于3亿美元且不超过10亿美元;
4.企业未上市(包括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境外资本市场);
5.不存在以下行为:科研严重失信行为;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入库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青岛市“潜力独角兽”高新技术企业入库信息表》(附件1),并上传至青岛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2);
2.区市科技管理部门在青岛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上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提交至市科技局,信息不完整的通知企业及时补正,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提交;
3.市科技局对区市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的企业进行综合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信息库。
三、时间安排
入库工作常年受理,定期审核。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2018年12月24日起登陆系统提交《青岛市“潜力独角兽”高新技术企业入库信息表》。
四、有关说明
1.申请入库的企业提交的信息要确保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企业对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
2.市科技局和区市科技管理部门不对外公开入库企业名单;对企业提交的信息将予以保密,未经企业允许,不对外公开单个企业未公开和不愿公开信息;
3.市科技局和区市科技管理部门将认真分析入库企业现状、发展特点和政策需求,及时研究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
4.市科技局和区市科技管理部门将建立入库企业对口联系制度,及时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予以协调解决。
5.已入库企业不再符合条件的,将自动出库。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青岛市科技局高新处 张心怡
联系电话:85911013
联系人: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 刘艳雪
联系电话:85916246
附件:1.青岛市“潜力独角兽”高新技术企业入库信息表
2.青岛市“潜力独角兽”高新技术企业入库操作流程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