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现将《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审核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99号,附件1)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符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条件的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9号,附件3)的要求,登录“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信息服务系统”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真实有效,另外提交免税申报书面申请至所在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
2.请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并于4月8日15:00时前填写“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确认表”(附件2),连同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免税申报书面申请统一报送市孵化器协会。
3.凡在免税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颖
联系电话:18561928806、85911316
电子邮件:qdsbia@163.com
附件: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级科技企孵化器免税审核工作的通知》
2.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确认表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