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引领支撑作用,根据《红岛经济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青红管办字〔2018〕36号)和《红岛经济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青高新科〔2019〕1号),现开展2018年度科技类创新创业政策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申报主体应是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红岛经济区的企事业单位。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材料
(一)研发投入奖励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知识产权证明;
3.2018年研发经费500万元以上证明材料:2018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青岛高新区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4);
4.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5.若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二)国家重大专项配套支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018年上级科技管理部门立项文件、任务书、资金到位证明复印件;
3.上级对配套额度有明确规定的扶持事项,另需提供管理办法或上级有关文件。
(三)科学技术奖配套支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2018年上级科技奖励文件、证书及奖励资金到位证明复印件。
(四)海洋领域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配套支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018上级科技管理部门立项文件、任务书、资金到位证明复印件;
3.上级对配套额度有明确规定的扶持事项,另需提供管理办法或上级有关文件。
(五)知识产权补助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2018年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的,需提供《青岛高新区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申报表》(见附件3)、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或发明专利授权文本扉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青岛高新区发明专利资助资金资助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
4.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报告;
5.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
(六)专利维权补贴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018年法院、专利复审委员会等出具的专利纠纷确认书、判决书等诉讼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诉讼费、仲裁费、司法鉴定费及调解法律服务费用等发票。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于5月30日17:00之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青岛高新区科技局(青岛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B座2703房间),原件材料经现场查验后退还,复印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WORD及扫描件)发送至高新区科技局邮箱qdgaoxinqu_kejiju@qd.shandong.cn。
2.企事业单位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及其他国家、省、市规定不能申报情形的,不得申报研发投入奖励、国家重大专项配套支持、科学技术奖配套支持、海洋领域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配套支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不得申报知识产权补助。
(联系人:刘方弘 高小辉 联系电话:82020767)
高新区科技局
2019年5月5日
下载: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技类创新创业政策扶持申报工作的相关附件1-5.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