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化在自主创新、产业竞争和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技术支持作用,鼓励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化活动,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根据《崂山区标准化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崂政办发〔2017〕13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现就2018年度标准化资助奖励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单位资格
(一)在崂山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完成符合资助奖励条件的标准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关部门(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均可提出申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项目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2.超过规定期限的;
3.申请单位近两年内因标准或质量等问题被执法部门查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弄虚作假的。
二、申报项目条件
(一)申请单位完成的标准化项目包括:
申请资助奖励的标准化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标准先进水平的;
2.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并有利于促进我区科技成果产业化及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
3.标准中含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形成优势产业和提升本区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的;
4.有利于因地制宜,发展地方名、特、优产品生产的;
5.标准化项目的实施能给本区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二)项目已获得本区级政府部门其他资助奖励或补贴的,不再重复资助奖励。
(三)项目完成时间,应在2017年11月1日以后至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各类标准发布日期和实施日期有一个在此范围内即可,以标准正式文本为准;标准项目以证书等批准文件为准)。2018年9月30日以后完成的项目,顺延到2019年度执行。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资助奖励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崂山区标准化资助奖励申请表(见附件2);
2.标准发布机构同意立项和批准发布的文件或证明等;
3.标准项目特点及其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证明或说明,其中标准中涉及专利的,须提供专利证明;
4.标准审查评审会议的意见;
5.标准实施给本区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及相关资料;
6.承担标准项目发生的经费明细;
7.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
8.其他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
9.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申请其他标准化项目资助奖励的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1.崂山区标准化资助奖励申请表(见附件2);
2.标准化项目确认文件或证书、证明等;
3.该项目的实施能给本区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及相关资料;
4.其他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
5.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的有关说明
1.以上(一)、(二)中所有资料务必加盖本单位公章,其中经费明细务必加盖财务专用章;
2.如果申领奖励单位基本户开户行为崂山区内的银行,请直接携带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基本户开户行为非崂山区内的银行,可替换为本单位在崂山的其他账户,此时仅需提供该账户的账号(账号务必准确,如若账户错误造成资金无法到账,后果自负);如果本单位在崂山区内没有银行账户,请在申报日期结束前新开设单位在崂山区内银行账户,否则不予资金发放。
3.已获得2018年度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项目无需再次提报申请材料。
其他要求
1.申报时间:2019年6月10日(周一)下午16:00之前。
2.请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通知本区域、本行业内相关单位积极申报项目奖励。
3.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计量科(崂山区深圳路181号201标准计量科);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同步发送至lsbzjl@126.com。
(联系人:陈姿含 联系电话:88998150)
附件:1.崂山区标准化资助奖励办法
2.崂山区标准化资助奖励申请表
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7日
下载: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崂山区标准化资助奖励的相关附件1-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