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人、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崂山区扶持知识产权工作发展实施办法》(崂政发〔2015〕12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青岛市崂山区扶持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对象为崂山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在崂山区申报专利的个人;申报专利创造资助的,第一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地址应在崂山区。
2.申报年度为2018年度,即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青岛市崂山区扶持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资金申报书》(2018年度)纸质申报材料;
《青岛市崂山区扶持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资金申报书》(2018年度)电子版(word版);
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如:专利证书、缴费发票等。
三、申报要求
1.纸质材料按照申报书及附表在前、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后一一对应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由申报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电子版内容须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2.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4日。
3.下列情况不予受理:
(1)没有按照要求提交所需材料的;
(2)重要信息填写不全或有误的;
(3)字迹不清楚或有涂改的;
(4)弄虚作假或重复申报的;
(5)专利申报权或专利权有争议的;
(6)逾期申报的。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应确保申报人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等信息准确无误,因申报人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资金无法拨付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2.申报材料提交后,银行账号、开户行等信息发生变更的,申报人需及时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变更说明,报送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人的名称发生变化的,还需要提供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有关证明材料。
3.申报人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据。对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资金的,一经发现,全额追回已资助的资金,且三年内不再享受专项资金资助;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申报地址:崂山区深圳路181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房间
电话:88961073
联系人:王广传 刘志东
崂山区知识产权工作QQ群:303012279
附件:《青岛市崂山区扶持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资金申报书》
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5日